参考消息网1月5日报道 外媒称,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正式实施,首批72家央企负责人降薪,其中包括中石油和中石化。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月3日引述中国媒体报道,改革将涉及72家央企,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19家金融、铁路等央企。
据悉,改革实施后,这些央企负责人的总收入将不超过其企业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8倍,且央企负责人须公开薪酬。
指引这一改革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11月公布,从2015年开始实施。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曾对新华社记者说:“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此番改革提及的央企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在中国,央企负责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既有高管薪酬,也享受高官待遇。2013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而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约是其两到三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
据称,改革后的央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将从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据报道,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数的30%。
此外,中国媒体还报道称,改革实施后上市企业老总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公开薪酬,这意味着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不再神秘。
该消息在微博上引发众多网友评论。一些网友对改革措施表示赞赏。“这就对了!国企中意见最大的就是高管的收入太高,”有网友评论说。
也有网友对此持怀疑态度,说:“规则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打破的。希望说到做到,执法必严,不负群众。”
【延伸阅读】报告称应严控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公布薪酬情况
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19日发布的《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4)》指出,目前部分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偏高,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万元,应加强控制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和增长速度,并定期向社会披露高管薪酬水平、福利等情况。
报告称2012年央企“一把手”平均年薪80万元
日前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央企高管薪酬问题引发热议。
报告指出,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仍然偏高,与企业的规模、担负的责任、所取得的业绩等不相称。在薪酬结构上,仍然以即期现金激励为主,中长期激励不足。在管理上比较粗放,国有企业分类不到位,部分国有企业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职务消费管理、福利管理等仍然存在漏洞。
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 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元,2012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一把手”的平均年薪是80万元。
为此,报告建议,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增长速度调控,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合理界定各类型央企高管薪酬水平 定期向社会披露
具体来看,报告提出,按照来源和身份不同,分类明确国企高管工资收入水平定位。对于市场公开招聘,作为职业经理人身份的高管,可参照同行业私人企业等的市场化薪酬水平,在明确工作职责和绩效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体制内任命或者委派,既是国企高管,又有行政级别的高管,应该更多参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等的一定倍数确定,以同级别公务员薪酬为下限,并且控制其总体收入水平。
报告呼吁,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国企高管薪酬决定和形成机制,决定主体、决定因素、决定内容、兑现时间、决定结果等均需要公开透明,形成规范的决定机制。
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推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国有企业通过网站、公司年报等手段,定期向社会披露高管薪酬情况。可先试行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政策和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向社会公开更详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补充保险项目及福利等情况。(完)
(2014-09-19 17:02:00)
中新网8月26日电 日前习近平挂帅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境外华文媒体关注称,这是多年来央企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此轮改革顺应了习近平提出的“休想当官又发财”的要求,并促进社会公平。
薪资改革促社会公平
香港《明报》26日援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观点表示,央企高管薪酬作为社会公认的“金饭碗”和“福利高地”一直受质疑。李拓指,央企是属于体制内的,要求挣得更高可以辞官下海,当官别想发大财,想发财就别当官。
李拓表示,国企老总薪酬改革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如果央企老总与社会大众的差距过大,将会损害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也对经济发展不利 ,因为收入的两极分化会造成有效需求不足,大多数人的低收入不足以拉动经济,经济是需要靠消费来拉动,现在则是靠政府投资,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香港《经济日报》26日评论表示,习近平表明要对国企高薪动刀,促国企减暴利、增上缴红利等改革势必续来,为社会谋公平。
台湾《联合报》26日报道称,大陆拟削减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资,是近年调整央企高层薪资最大动作。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指出,以往改革阻力太大,反腐“打虎”树立的威信反而有助推进薪资改革。
破特权 断当官发财梦
香港《文汇报》26日文章称,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央企董事长属于组织部门任命的干部。”此轮改革顺应了习近平提出的“休想当官又发财”的要求,并要打破特权。
李锦认为,其实从央企改革最终架构看,实现两分开之后,才能理顺央企高管薪酬制度。
首先,国企应分类监管,把公益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分开,公益性国企主要领导由政府任命。其次,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命分开,董事长作为出资人代表,总经理则实行市场化选聘,薪酬市场化,且不再是政府官员。
势破垄断 促增上缴红利
香港《经济日报》刊文表示,若要纠正流弊,助推市场化改革,除减国企高薪外,还将需在两方面攻坚。
其一,打破垄断的暴利。在市场欠缺竞争下,服务与产品收费居高不下,尤其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电讯等。
其二,促国企增上缴红利。中央去年底召开三中全会,已拍板将国企上缴红利增加。此除要避免国企截留大量利润外,更是要充实公共财政,以推动更多社会保障尤其养老,中央或加快此改革,借收入再分配惠民。
(2014-08-26 1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