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谁知道这是不是你在北京的最后一个秋天呢?)
在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北京是特别的。
北京的特别不仅在于它是中国的首都,汇集了八方来客,也不在于它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名胜古迹。
对于中国人而言,它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哪怕不再是首都,依然有人远隔万里惦念着它,纵使走过各大都会,依然觉得“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
有一个人一生漂泊,在北京断断续续只停留了2年左右的时间,却在离开了十多年后依然写文怀念它。怀念它的人,怀念它的景。
1、初相识,难忘却不美好
那一年他23岁,远渡重洋,归来赶考。那正是青年最意气风发的年纪,满腹学识,立志考取功名,报效祖国。
那时候也是北京最美的季节,既没有春天的风沙,也没有夏季的酷热,更没有严冬的寒冷。那时候的北京阳光灿烂,天空湛蓝,微风和煦。
他和北京就在最美好的时节相遇,却无心欣赏,全力以赴投入到了备考中。
然而考前有多么踌躇满志,考后就有多么失落。
他17岁就出国留学,精通多国语言,学贯中西,应聘外交官却名落孙山,再考文官依然榜上无名。有知情人告诉他,他赋予满怀热情的考试,不过是给世人看的一个过场,结果早已内定,而他只是一个“陪考”的分母。
一腔热血变成了满腔愤怒。
他懊恼有加,写诗说“父老今应羞项羽,诸生难肯荐刘贲”。最后满怀心事离开了北京。
2、再相遇,满腔郁郁
四年后,他应朋友的邀请,再次来到北京,这一次,他成为了大学讲师。
依然是九、十月份,依然是北京最美好的季节,然而这次他还是不开心,因为他在大学里教授的课程并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
他是经济学科班出身,曾经在日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就读,并取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甚至毕业论文的题目都计划写《中国经济史》或《中国外交史》,还打算写《中国货币史》,但他志不在此。
更为灾难的事情是,他教授的课程恰巧是经济学的分支——统计学。
上课的时候,走上讲台就给一本正经的学生们泼了一盆冷水,“我讲的东西跟前一个老师讲的东西没啥不同,我们讲的内容是从同一个老师那得来的”。
他跟朋友发牢骚:“谁高兴上课,马马胡胡的。你以为我教的是文学吗?不是的,是‘统计学’。统什么计,真是无聊之极!”
是的,他热爱文学。
他有很好的文学功底,十多岁就能写一手好诗,留学期间读了一千多部小说,毕业前更是以一篇短篇小说一举成名,交往的人更是当世文豪。
所以,他很不开心。
他对朋友说:“我一拿到讲义稿,或看到第二天不得不去上课的时间表的时候,胸里忽而会咽上一口气来,正如酒醉的人,打转饱嗝来的样子。”
他再一次离开了北京。
3、十年后,回忆的滤镜
他离开北京之后去过很多地方,武昌、南京、上海、广州、青岛、福州、杭州等等。离开了北京10多年后,他在异地回忆北京。
也许正是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再去长住,所以回忆里留下都是美好。
他说那里的人很好,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就算是老妈子,也是衣冠楚楚的。
他说那里的物品也好,山珍海错,洋广杂货,萝卜白菜,无一不备,无一不好。
伴着风沙的春天在他眼中是如洪水般的新绿,是奇伟的妙画。
夏季是凉爽的,听着树上的蝉鸣,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炎热与薰蒸。
公认难熬的冬季也是可爱的,特别适合看书、写信,与兄弟朋友闲聊瞎叙。
就算是给他留下诸多不愉快记忆的秋天,他也爱的深沉。
“北平的秋,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 Summer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
他奔波千里,留下了《故都的秋》,至今我们还在品味。
在这个秋天,我们再次来感受下郁达夫愿意用三分之二寿命留下的秋天——《故都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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