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政务 > 正文

冀出台措施助就业 低保家庭毕业生可领千元补贴

2013-07-22 13:39:42 来源: 新华网
0
分享到:
T + -

省人社厅今天(7月21日)公布了我省出台的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12条实施意见,其中规定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据介绍,求职补贴发放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对当年底仍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从第二年开始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根据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我省将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加大财政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获补贴。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将获扶持。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得到积极推进。各市、县将扶持建设一批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自2013年起,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调整培训补贴标准,将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课时5元至8元,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

丛晓洁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分享到:
跟贴0
参与0
发贴
为您推荐
  • 推荐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时尚
  • 科技
  • 军事
  • 汽车
+ 加载更多新闻
×

永远跟党走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返回政务首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