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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8月起将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7月模拟运行

2013-06-09 07:35:1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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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陕西省将于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据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改革,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改革,我省将以“建立有利于社会公平、结构优化的税收制度”为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我省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以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开展“营改增”试点。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7月1日到7月31日为模拟运行阶段,8月1日起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程慧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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