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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餐饮单位受检频次按等级定 C级4个月查1次

2013-05-28 08:21:2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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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

据了解,餐饮服务单位年度等级评定为A级单位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B级单位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C级单位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整改中的,将加大检查频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一户一档”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纸质和电子档案,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文书、量化等级检查评定表、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单位将实施重点监管,适当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完)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小菊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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