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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重庆市出台新政将培育200多户亿级企业集团

2012-12-20 11:17:4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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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9月末,以民营经济为主力的非公经济,已经占到重庆市GDP的62.3%。但从质量和效益上看,我市民营经济整体上仍然呈现小、散、弱态势,全市135万户市场主体中,个体户就占了74%。而在上海,这一占比仅为30%。

针对这一状况,重庆日报连续推出《我市个体户总数破百万》、《小面铺年入百万 却不愿升级为企业》两期报道。

近日,市工商联对报道作出回应,正酝酿出台新政,打算从推动转型、提高产业集中度、融资服务、结对帮扶等方面着手,支持个体户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5年内培育打造3户千亿级企业集团、30户百亿级企业集团、200户十亿级企业集团。

中国民企500强中,重庆仅10家

个体户在我市市场主体总量上占绝对地位,只是我市民营经济小、散、弱表现之一。

2012年中国民企500强中,重庆只有10家,从衡量民企规模的具体指标上看,入围该榜单的重庆企业总销售收入1457亿元,仅列全国第23位,在西部列四川、陕西、云南、内蒙古之后居第5位。同时,这份榜单还显示,重庆企业利润总额位列全国23位,资产总计列全国22位,从业人数列全国23位,纳税总额列全国18位。

2008年,包括民企在内的重庆本土企业100强中,户均销售收入仅为43亿元,是北京的1/8,四川的1/2。

“分工越来越细和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是世界工业化在当下的两种趋势。规模越大,在研发、融资、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生产环节上通常竞争优势越明显。重庆民营经济也需要顺应这种趋势,以规模求效益。”重庆工商大学教授王鸣剑说。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王秀模也认为,产业经济的健康格局是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作配套,从这个意义上讲,大企业是决定一个地区产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市场主体多不如企业规模大。

民营经济小、散、弱,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什么原因导致我市民营经济整体上呈现小、散、弱?

北部新区工商分局相关人士认为,主观原因是经营者小富即安、安于现状。我市民营经济涉及的大多数领域,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竞争的白热化阶段,市场倒逼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的机制,也没有形成。这导致经营者即便按照现有管理水平和企业规模经营,仍然有利可图。

客观原因上,重庆德源集团董事长曹春林在接受采访时说,民营企业在很多领域遭遇投资“玻璃门”,同时在获取土地、资金和人才等生产性资源方面和税收等政策的优惠幅度上,尚没有获得和国企一样的待遇。

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导致我市个体户不愿转型升级为企业,大企业也不愿进一步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一直“块头不够大”。

为鼓励民企做大规模,2012年6月13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支持民企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开展连锁经营、参与国际竞争、加强品牌培育等方面,支持我市民企做大做强。

不过,我市民营经济界却难以作出积极响应。以个体户转户为例,截至目前,我市转型为企业的个体户,仅占总数的千分之一。

四个方面着力,打造一批亿级民企集团

为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市工商联已经拟定出一“惊人”目标:除了5年内培育打造3户千亿级企业集团、20户百亿级企业集团、200户十亿级企业集团,还包括培育打造汽摩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等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物流等15-20个项目集群。

为达成这一目标,市工商联将从四个方面着力。

首先是引导重点民企技术改造、先进设备引进、企业上市扶持、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研发基地建设、民企“走出去”等,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同时,促进民企间的合资合作,引导、鼓励大型民企收购、兼并、重组,实现行业内资源整合;推动政府平台公司参股百亿级和千亿级龙头民企,实现强强联合,扩大优势民企股本金,以此来提高产业集中度。

另一方面,成立专门针对民企的投融资服务机构,与国内外大型信托、基金、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打通民企非银行融资渠道,推动民企通过多种渠道实现融资。针对每个产业集群和项目集群,研究、形成包括上市、发债、信托、租赁、私募及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等在内的具体融资方案体系,支持引导我市民企集约经营集群发展。

此外,市工商联还将开展商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结对帮扶活动,助推中小微型企业实现集约经营和集群发展。其中,大型企业每年带动中小微企业50-100户,中型企业每年带动小微企业20-50户,5年内发展微企15万户。

俞欢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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