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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出新规缓解打的难 17时至19时不得交接班

2012-11-21 14:58:3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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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消息 (见习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周凯)应当允许出租汽车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每日17:00-19:00期间不得安排交接班——昨日,市法制办网站公布《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对照稿),征求市民意见。修改稿多项新规将缓解打的难。

修改对照稿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交接班时间,但在每日17:00-19:00期间不得安排交接班。违反该规定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两年来,武汉市群众“打的难”矛盾突出,高峰时段更为明显。今年,缓解“窗口”地带“打的难”被列为市政府承诺解决的十大突出问题之一。武汉市行业协会曾经出台过自律意见,推行出租汽车错时交接班制度,但缺乏强制性,也没有处罚措施,执行效果不太理想。为缓解高峰时段“打的难”,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措施,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合理安排驾驶员交接班时间,并督促驾驶员按规定交接班。从实践来看,这些措施对缓解“打的难”、方便市民出行起到了一定作用,应当加以强化。因此,在《办法》修改中规定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安排驾驶员交接班时间,不得在每日17:00-19:00期间交接班。

修改对照稿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采取允许出租汽车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在城市主干道边上下乘客即停即走等措施,为出租汽车营运创造便利的通行条件。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条规定的出台是应出租车行业协会的要求,希望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为出租车营运创造便利的通行条件。该条规定的措辞是“应当”,而非“必须”,这就意味着该条款只是一种建议,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酌情采取措施。

出租汽车能否借用公交专用车道?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对这一做法还是持禁止态度。不过,也有一些城市允许出租汽车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有条件的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例如,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去年7月出台新政,允许出租车在上下乘客时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即停即走。

本次《办法》修改除关注“打的难”之外,还重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修改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无吸食注射毒品、新型致幻药品,醉驾等违法记录。

办法还指出,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电话召车服务规范,建立电话召车管理制度,安装电话召车设备,保证设备正常、完好,并督促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规范使用。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载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使用计价器;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行为之一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或者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3至15日;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此次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市民建议须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邮编:430014,邮箱:fzbfgec@163.com。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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