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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改委解读幼儿园收费新规 近期严查乱收费

2012-10-16 09:05:1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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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成都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8月27日发出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成都市幼儿园收费作出新规定。昨日,结合秋季开学后部分市民对于收费政策的咨询,成都市发改委对新规定进行解读和说明。

成都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8月27日发出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成都市幼儿园收费作出新规定。昨日,结合秋季开学后部分市民对于收费政策的咨询,成都市发改委对新规定进行解读和说明。

按照新规定,从2012年秋季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等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为600元/生·月(其中成都市户籍3-5周岁幼儿政府财政补助200元/生·月)。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成都户籍3-5周岁幼儿来说,其收费标准没有变化,只是将政府财政补助200元/生·月由去年的价外补助改为价内补助。幼儿家长每月保教费实际支出仍为400元,和去年相同,家长没有增加负担。因此,今年成都市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并未涨价。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明确,根据新政策,幼儿园只能收取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上述规定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能再收取“建园费”、“赞助费”、“兴趣班费”等费用。成都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近期还将组织一次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例将予以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幼儿园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58。

(记者 曹实秋)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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