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政务 > 正文

河南高速交警:所有机动车连续驾驶不能超4小时

2012-09-03 09:43:17 来源: 新华网
0
分享到:
T + -
为了预防悲剧再次发生,9月1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通告,采取9条举措加强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3日讯 大河网报道: 近期国内高速公路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在近期较受关注的事故中,仅8月下旬,6天内就有3起事故致死57人。

为了预防悲剧再次发生,9月1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通告,采取9条举措加强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

具体有这9举措

1.严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通行高速公路。已驶入高速公路的,一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车休息。

2.严禁超速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3.严禁客车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超过限速行驶的,一律罚款记分并予以曝光;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4.严禁疲劳驾驶。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货运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5.严禁客车超员。超员20%以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6.严禁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人。违者一律罚款记分,并暂扣三个月驾驶证。

7.严禁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双向八车道的路段禁止占用左侧一、二车道。违者一律罚款记分。

8.严禁机动车在能见度低于50米时继续通行高速公路;暴雨、浓雾、冰雪天气禁止客车驶入高速公路。违者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9.客车超员、超速、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一经核实,3个工作日内支付奖金200元~500元。电话举报:0371-68208110,短信举报:13633719780,微博举报:新浪、腾讯“河南高速公安”微博。

相关新闻

客车超载

乘客举报

实际核载47人,超员13人

“一辆豫C牌照的客车超载了,即将从沟赵站下站。希望高速交警能拦截这辆车。”

9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郑州高速交警六支队值班室接到举报。中队长赵国东和民警朱红彬立即驱车赶往现场。10分钟后,郑州市沟赵站下站口,一辆车牌号为豫C××037的蓝色客车正要出站。两名民警对该车进行盘查。

经核实,该客车共载客60人。而司机杨某提供的证件上显示,该车实际核载人数为47人,超员13人,超载率27.6%。“出站的时候并不超载,不少人都是半路才上车的。”司机杨某说。高速交警对他做出记12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乘客徐某称,这辆车晚上开得很快,他担心出事故,就报警了。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分享到:
跟贴0
参与0
发贴
为您推荐
  • 推荐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时尚
  • 科技
  • 军事
  • 汽车
+ 加载更多新闻
×

永远跟党走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返回政务首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