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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障房建设标准出台 搬进家具就能直接入住

2012-08-16 08:21:44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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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一次装修率要达到100%,住户搬进家具后就能直接入住。

步行500米内有公交站台 0.4辆/100㎡配停车位

根据《标准》,保障房住区选址,应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住区周边应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住区应靠近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站点位置距保障性住区出入口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米。保障房住区,考虑在商品房开发中按比例配建,并与旧城、旧区改造有机结合。

《标准》规定,保障房住区机动车停车位配置应满足不少于0.4辆/100㎡的要求。配套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按满足1辆/户配置,还要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户外停车位设置雨棚;保障房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按照组团不少于0.5㎡/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建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及幼儿园、学校的活动场地可作为防灾避难场地。

此外,《标准》还规定保障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住区总建筑面积的15%以内,其中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住区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商业用房不得出售,可对外出租,其收入缴入国库,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

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 起居室不应小于10㎡

《标准》规定,保障房的层高不宜低于2.8米。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设计宜采用一梯多户的户型组合,套型设计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

在单元设计中,楼梯、电梯及设备管井布置紧凑,尽量减少走道、过厅等公共交通面积,减少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在户型面积方面,以单套建筑面积50㎡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80㎡,80㎡的大户型不超过总规模的15%。

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起居室(厅)不应小于10㎡;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由三件卫生设备(便器、洗浴器、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

实施基本装修 住户搬进家具后能直接入住

保障房室内装修应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实施基本装修,住户搬进家具后就能直接入住,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粉刷应全面完成。

厨房配置操作台、简易橱柜、陶瓷或不锈钢洗池、节水型龙头、吸顶灯,并预留排油烟机位置。卫生间应独立设置并配置淋浴器、洗面盆、盥洗镜、节水型便器、排气装置和吸顶灯等。阳台应配置晾晒衣物的设施。整套住房的开关、插座和节能照明灯具,给排水管道、龙头,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合理设置安装到位。(王纪洪、记者秦海峰)

丛晓洁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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