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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部门联合部署校车安全管理

2012-08-15 13:59:3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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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就其中几大热点问题采访了天津市各相关部门。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都会联合相关部门临检接送学生车辆和审查司机的驾驶资质。

天津频道 日前,教育部、公安部等2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4日记者就其中几大热点问题采访了天津市各相关部门。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都会联合相关部门临检接送学生车辆和审查司机的驾驶资质。

热点1 没有校车标牌不许当校车

《通知》要求,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司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不符合校车司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校车的,严格依法查处。

从天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天津市正在积极建立健全一套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交管部门一直对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热点2 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司机资格审批制度。强化在过渡期内仍可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凡是拉载3人以上的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司机及其所驾驶的车辆均符合规定后才准予上路。”一直以来,市交管部门都会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在每所学校门前增派交警管控,严格检查载有3名以上学生的接送车辆,并登记车辆号牌、类型及司机姓名、档案编号和送达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临检中,只要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和司机,辖区交警大队会立即书面通知相关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停止租用该车辆或该司机接送学生。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档案。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有交通违法计满12分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一律立即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热点3 根据学生需求订运营模式

“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市公交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现已配备了19条中小学生校车专线,共有近50辆车专线运营,但校车专线仍存在不少难题:线路串联的学校数量过多、学校附近交通拥挤、各学校放学时间不统一,这都给校车接送孩子造成一定困难。目前,公交集团正在规划设立更多的校车专线。(完)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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