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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 实行省内属地管理

2012-06-23 13:31:5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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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吉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长春举行,标志着吉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纳入到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省内属地管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省法院院长张文显,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沈阳铁路局局长王占柱,沈阳铁路局党委书记张国敏出席签字仪式。

6月20日下午,吉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长春举行,标志着吉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纳入到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省内属地管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省法院院长张文显,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沈阳铁路局局长王占柱,沈阳铁路局党委书记张国敏出席签字仪式。王占柱分别与张文显、杨克勤在移交协议书上签字。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铁道部相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铁路法院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分离,整体移交地方,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是中央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项目之一。自2010年12月,中央编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下发《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铁道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吉林省委、省政府与沈阳铁路局的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大力推动下,吉林省境内5个铁路运输法院、5个铁路运输检察院具备了整体移交条件。

在签字仪式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大松代表省政府,对沈阳铁路局和省内铁路法院检察院多年来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和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希望沈阳铁路局与吉林省各地有关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取得新进步。

王雪飞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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