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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资最低涨7% 工资不得低于1310元

2012-06-23 13:17:34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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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继续保持16%的水平,其7%的下线达到历年最高水平。这两项指标均为全国领先水平。

天津频道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继续保持16%的水平,其7%的下线达到历年最高水平。这两项指标均为全国领先水平。

据介绍,天津2012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6%;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7%,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310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22%。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安排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长。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劳动报酬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天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坐落在天津市辖区内的各类城镇企业,主要由工资增长上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其中上线是企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最高幅度;基准线是企业年度工资合理增长幅度,是政府对全市企业职工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确定的调控目标;下线是企业最低的工资增长幅度,是政府确定的企业年度平均工资增幅的最低水平。(完)

黄晓燕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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